预发通知: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3 查看次数:
各院(系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政体【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评选推荐的对象:2020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获得奖励情况的时间范围:2019—2020学年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2、优秀学生干部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先进班集体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其他评选条件
(1)所有推荐人选,须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称号。
(2)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二)评选名额
1、我校分配名额为:三好学生26人、优秀学生干部7人、优秀班集体4个。
2、各院(系部)推荐名额按本单位在校生人数的比例确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一。(原则上从申建先进班集体创建班中产生)
3、“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在我校“2019-2020”学年各院(系部)推荐的“先进班集体创建班”中进行推荐,通过学校“省级优秀班集体”网上评审推介会,评选推荐4个省级“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
各院(系部)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
(二)组织评选
评选、推荐工作在院(系部)党政领导下进行。评选推荐原则上在2018—2019学年度校级评奖评优人员名单中产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院(系部)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决定。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并经院(系部)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公示推荐
评选结果要在院(系部)张贴栏和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校文件、推荐名额、评审小组机构、推荐结果。同时,通过班级QQ群等方式告知每名学生公示方式,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及评奖评优工作报告报送学生处,评选原始材料在院(系部)存档。
(四)学校审核
学生处对各院(系部)所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召开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学校公开栏、宿舍等区域以及学生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格规范程序,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各院(系部)于3月16日17:00前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A4纸型正反两面打印)、综合测评排名、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报学生处。评审表可在学生处网页下载,所填内容要字迹工整,内容客观真实、简明具体,签章齐全。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须提供参评 “班级汇报PPT”(附解说)或视频短片材料,时间不超过5分钟。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3、学生处评选推荐工作负责人贾老师,联系电话13184753789,电子文本发送至贾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
五、表彰与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除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外,带班辅导员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附件: 各院(系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学 生 处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各院(系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院(系部)
|
名额
|
院(系部)
|
名额
|
文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法政学院
|
2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1
|
会计学院
|
3
|
音乐舞蹈学院
|
2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2
|
体育学院
|
2
|
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3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1
|
戏剧影视艺术系
|
|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教育科学教学部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初等教育学院
|
4
|
校团委学生会
|
1
|
(共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