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邢台学院地质科普社,是隶属于校团委、资源与环境学院的直属专业科普类学生社团。
第二条 社团性质
本社团是由本校在校学生自愿组成、非营利性的专业科普类学生组织,依托资源与环境学院专业教学与科研资源开展活动,接受资源与环境学院团委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与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允许范围内开展地质科学普及、专业实践、志愿科普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社团宗旨
以普及地质科学知识、弘扬科学探索精神、展现学科专业特色、服务校园与社会为核心宗旨,搭建地质专业知识学习与实践传播平台,培养社员的专业素养、科普能力与志愿服务精神,丰富校园科普文化氛围,助力青少年地质科学启蒙,推动地质学科知识大众化传播,同时为社员提供实践锻炼、综合素质提升的优质平台。
第四条 社团目标
1.打造规范化、专业化的校园地质科普团队,依托校园固定场地常态化开展科普活动,成为展示学校地质学科特色、传播科学文化的重要实践窗口。
2.提升社员地质专业知识储备、科普讲解、组织协调与志愿服务能力,助力社员学业成长与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社团运营体系,实现活动常态化、管理规范化、发展可持续化,打造资源与环境学院特色精品学生社团。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组织架构
本社团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长团、四大职能部门,实行民主集中制管理原则,社团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均经集体讨论后表决通过。
1.社员代表大会:社团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负责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重大活动方案、章程修改、负责人选举与罢免等核心事项。
2.社长团:设社长1名,副社长1-2名,全面统筹社团整体运营、活动规划、对外联络与资源对接,负责对接指导老师与学院相关管理部门,传达落实工作要求,协调各部门工作开展。
3.职能部门:下设宣传部、纪检部、办公室、外联部,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共同保障社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六条 指导老师
本社团聘请资源与环境学院专业任课教师担任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具备扎实的地质相关专业功底与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负责审核社团活动方案、把关科普内容专业性、指导社团运营管理,为社团发展提供坚实的专业支撑与学术保障。
第七条 职能部门职责
1.宣传部
负责社团全流程宣传工作,主要承担活动宣传视频制作、各类主题海报设计,拍摄记录社团活动影像资料,运营社团宣传渠道,全方位展示社团活动成果与科普风采,提升社团知名度与影响力。
2.纪检部
负责社团纪律监督与活动考核工作,核心职责为社员活动考勤、活动数据整理及总结撰写,监督社员出勤情况与工作落实进度,规范社团活动秩序,为社员评优、学分认定等提供客观依据。
3.办公室
负责社团内务与文案核心工作,主要负责科普讲解材料撰写、各类活动文稿起草、社团档案整理、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对接,同时承担会议记录、社员信息管理、志愿时长登记等日常行政事务,保障社团内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4.外联部
负责社团信息传达与文案宣传工作,主要承担社团活动通知发布、各类宣传文案撰写、科普推文编辑,同时负责校内外联络对接工作,确保活动信息及时精准传达,做好社团对外沟通与宣传衔接。
第八条 负责人产生与罢免
1.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通过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满足品行端正、热爱社团、责任心强、无校纪校规处分、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等条件方可参选,可连选连任。
2.负责人若出现工作严重失职、违反社团章程或校纪校规、损害社团集体利益等情况,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可予以罢免,后续按流程重新选举新任负责人。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九条 入会条件
1.本校正式在校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与本社团章程,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2.热爱地质科学,热心科普公益事业,主动愿意参与社团科普实践、志愿服务与各类活动。
3.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与团队协作意识,能自觉履行社员义务,积极配合社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条 入会申请与程序
1.原则上每年9、10月份换届与纳新。
2.提交社团入会申请表,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入会意愿与特长。
3.由办公室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社长团复核,报指导老师备案。
4.审核通过后,正式登记为社团会员,纳入社员管理体系,享有相应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1.享有社团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参与社团重大事项讨论与决策。
2.免费参加社团组织的专业培训、科普实训、学术交流、实践讲解等全部活动。
3.按规定享有社团官方认定的实践学分、荣誉表彰等专属福利权益。
4.对社团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批评与监督,督促社团优化运营。
5.遵循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原则,按规定流程办理退会手续即可。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1.严格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各项决议,服从社团管理与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加社团活动。
2.自觉维护社团声誉与合法权益,践行社团宗旨,主动传播地质科普知识,杜绝损害社团形象的行为。
3.主动学习地质科普相关知识,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科普实践能力,积极参与科普志愿服务。
4.按时参加社团会议与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纪检部请假报备。
5.配合办公室、纪检部完成活动签到、志愿时长登记、考核材料提交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退会与除名
1.社员自愿退会,需向办公室提交书面退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注销会员资格。
2.社员无故多次缺席社团活动、严重违反社团章程或校纪校规、拒不履行社员义务的,经社长团与纪检部商议、报指导老师同意,予以除名处理,取消其社团相关全部权益。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四条 活动范围与内容
本社团围绕地质科普核心定位开展活动,依托校园固定场地,打造常态化、特色化科普活动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校园定点地质科普讲解:依托图书馆一层露天展馆、气象园地(知行楼左侧大屏区域)、日晷(四师旧址旁)三大固定场地,开展常态化公益科普讲解服务。
2.科普实训与技能培训:开展地质标本观察、科普讲解技巧、气象观测实践、天文地质知识等专业培训,提升社员科普业务能力。
3.对外科普服务:面向幼儿园、中小学青少年开展公益科普活动,承接校内外来访嘉宾的专项科普讲解。
4.特色科普活动:举办地质科普沙龙、科普知识竞赛、地质标本展览、天文地质文化小课堂等趣味活动,丰富科普形式。
第十五条 活动管理
1.社团所有活动需提前制定详细方案,报指导老师与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严格遵守学校活动管理各项规定。
2.活动开展期间,做好现场组织、安全保障与全程记录工作,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总结、归档各类材料。
3.所有科普活动坚持科学性、公益性、趣味性原则,杜绝违规、低俗、非专业内容,保障科普质量。
4.活动开展优先利用校园现有场地与资源,简化筹备流程,确保活动易落地、可常态化开展。
第五章 社员考核与表彰
第十六条 考核机制
纪检部建立完善的社员量化考核制度,对社员活动出勤、工作表现、科普服务时长、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记录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学分认定等奖励的加分依据。
第十七条 表彰奖励
1.社员参与社团正规活动,可按学校规定获得官方认定的对应实践学分,所有科普志愿活动均录入志愿汇系统,累计正规志愿时长。
2.每学期根据社员考核结果,评选优秀社员、优秀科普志愿者,由资源与环境学院颁发奖状,该奖项可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加分。
3.对表现突出、为社团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社员,予以公开表彰,优先推荐参与学院各类学术实践、交流学习活动。
第六章 章程修改与终止
第十八条 章程修改
1.本章程修改需由社长团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联名提出书面修改建议,经社员代表大会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修改后的章程,报资源与环境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正式生效。
第十九条 社团终止
若社团因特殊情况需终止运营,由社长团提出书面终止申请,经社员代表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学院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完成相关手续后,正式终止社团运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社长团、指导老师与社员代表共同商议,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章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地质科普社全体社员,自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学院审核备案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地质科普社所有。
邢台学院地质科普社
2025年8 月31 日
附件:
邢台学院地质科普社团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院(系部) | | 政治面貌 | |
申请社团名称 | | 学 号 | |
联系电话 | |
个 人 简 介 | 签名: 年 月 日 |
所 申 请 社 团 意 见 | 社团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社 团 工 作 部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