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11
根据《邢台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邢学院政[2023]85号)》文件要求,以及我院各专业学生规模、教学资源等方面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公布2025-2026-1学期各专业允许转入和转出的学生数限额。
专业
允许转入人数(不低于5%)
允许转出人数(不低于10%)
地理科学
6
13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2
4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3
5
地理信息科学
备注:第三学期可在同一专业门类内选择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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