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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1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07

根据学校教学常规工作安排, 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3日集中开展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学校层面的检查工作分为院系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要求院系依照《邢台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纲要(试行)》重点开展内部的常规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学校着重开展专项检查,目的在于引导和促进教学单位依照审核评估要求和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

为完成学期中常规检查工作,资源与环境学院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秀兰

副组长:李志梅

成员:王伟、宋会华、李山泉、刘英烈、杨亮、汤占中

二、检查工作时段

学院自查时段: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26日

专项检查时段: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三、学院检查的主要工作:

1、教学秩序:以基层教学组织为核心,开展针对教师、学生遵守教学常规情况的检查;对上学期期中、期末及本学期期初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

2、教研室活动:围绕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检查本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与执行、教研活动的开展及各项职能的发挥情况。(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

3、教学质量评估组工作运行:按照《邢台学院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对本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小组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负责人:王伟)

为充分发挥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在提高教学质量工作中的作用,资源与环境学院重新成立了新一届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义山

成员:李玉平、李丙辉、乔瑞波、陆敬山、刘维杰

4、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评价:根据《邢台学院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与评价办法(试行)》开展教学环节质量评价工作。(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

5、听评课工作:组织部门领导和教师进行听评课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负责人:王伟、各教研室主任)

6、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针对2023届毕业生开展跟踪调查,对照2019版培养方案并提供就业质量分析报告。(负责人:宋会华、各教研室主任)

7、教学信息反馈工作:组织学院教学信息员和教师座谈会,总结开学以来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工作,并就问题处理情况向教师、学生反馈。(负责人:李少英、王伟)

8、实验室和实验课检查:各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及落实;实验设备运行及利用;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安全措施落实;实验课程落实等情况。(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

9、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落实;实践教学质量评价。(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实习带队教师)

10、教学运行情况:学期课程安排与进度执行情况;试卷论文材料归档情况;课程作业与答疑情况;专业教材建设规划及落实。(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课程任课教师)

11、专业建设成效与特色项目:对标应用型专业转型、师范认证、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标准,总结专业建设特色、成效及努力方向。(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

12、专业建设材料的归档(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原杰)

四、检查材料处置

各专业教研室在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中生成的过程性材料,由各教研室保存备查;检查报告(终结性材料)务于2023年12月6日前提交教学科研办公室原杰老师。

五、关于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关键指引:

1、准确认识工作性质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作为常规性工作,通过对教学材料、听课评课、教研室活动、教学信息反馈、实验与实践、教学档案等的检查,实现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贯彻标准教学常规,保证教学活动合理、有效、规范运行。

2、贯彻学生中心理念

在课堂教学、实(验)践教学、辅导答疑、听课评课、信息反馈等主要检查内容方面,重点关注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业成就,教学与学生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转换工作视角,创新工作方式。

3、聚焦工作过程的持续改进

以专业毕业要求和教学目标为指引,持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教学内容、效果评价等工作。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等要以专业认证、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为标准,认真对标对表,寻找差距,查摆不足。基层教学组织要发挥牵引作用,凝聚专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持续改进工作方法和组织形式。

附:学校检查的重点内容:(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1、对上一轮次检查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评估;对本次学院检查工作的评估;对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小组工作的评估。

2、对学院教学资料归档情况的评估。

3、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的评估。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11月6日